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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关于进一步加强村镇建筑工匠管理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02年11月2日10时36分5秒

关于进一步加强村镇建筑工匠管理的通知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苏建村(2002)327号 

各省辖市建设局,南京市建委:

    加强村镇建筑工匠管理,是规范村镇建筑市场秩序、提高村镇建设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。目前我省村镇建筑工匠管理工作还存在着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,部分建筑工匠无证上岗;有的超出资格证书规定的业务范围承揽工程;个别业主私雇滥招没有资格证书的人员施工。这些问题的存在给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。

    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,我省村镇建设的任务越来越繁重,迫切需要大量的有一定技术水平的合格建筑工匠。工程建设人命关天,安全责任重于泰山。各级村镇建设主管部门要从实际出发,针对当前村镇建筑工匠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,突出重点,强化管理。

    一是要突出抓好建筑工匠持证上岗工作。建设部《村镇建筑工匠从业资格管理办法》、《江苏省村镇建筑工匠从业资格管理实施细则》,以及我厅颁布的《关于加强对村镇建筑工匠管理的通知》都对村镇建筑工匠持证上岗提出了明确要求,村镇建筑工匠参加各类工程施工,必须经过严格的培训、考核,并申领资格证书。各地要按照有关规定,严肃查处无证上岗。要加强对村镇建筑工匠资格的动态管理,严格实行资格证书年检制度,认真做好年检考核的登记工作,凡是年检考核不合格的,一律取消从业资格。有条件的地区要尽快建立村镇建筑工匠档案资料库。

    二是要加强对村镇建设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。各级村镇建设主管部门,特别是各乡镇村镇服务所的有关人员,要经常深入施工现场,了解建筑工匠的施工情况,及时发现问题、解决问题。要强化对业主的监督和管理,对私雇滥招无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建筑施工的业主,要按照村镇建设管理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。

    三是要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,明确工作责任。多年以来,建设部和我厅已经制定了一系列加强村镇建筑工匠管理的规定,各地要结合实际,认真贯彻。各市要根据《江苏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》等法规,尽快制定对本地区村镇建筑工匠从业资格申请、培训考核、等级认定、经营范围等方面的具体管理制度。各地要把建立责任制作为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,坚持一级管一级、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管理体制。凡是由于无证上岗或超资格范围承揽工程,造成质量安全事故,要严格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。

    各级村镇建设主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村镇建筑工匠管理工作,切实加强领导。近期,要按照《关于加强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》要求,开展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检查。对村镇建筑工匠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要提出明确的整改措施。有关情况请各地按附表要求汇总后报我厅村镇建设处。

    附件:村镇建筑工匠从业资格培训、发证、年检情况汇总表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江苏省建设厅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二OO二年十月十八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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