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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各地法规:上海试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法(简讯)
发布时间:2003年8月15日13时40分9秒

    10月1日起,上海市将试行施工投标报价、评标定标的新办法。该办法要求投标者根据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报价,不得低于成本;评标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和综合评估法,并据此采用相应的定标方法。

    新办法明确了招标文件要载明项目的工程量清单、措施项目清单以及投标报价格式,评标标准是: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、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,但不得低于成本;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。采用不同的评标标准,技术标的评审也相应有所不同,定标的方式也有所不同。

    据介绍,新办法力求让施工报价体现市场形成价格、企业自主报价的特点,评标定标要体现“物有所值”、“科学择优”的原则,营造一个技术力量强、管理水平高、投标报价优的投标人的市场竞争机制。 (建筑时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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