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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搞工程有望不再为盖章奔走
发布时间:2003年9月3日16时19分22秒

我国《行政许可法》获得通过 搞工程有望不再为盖章奔走
 
办一个企业,搞一个工程,动辄需要几十个甚至数百个公章,行政审批事项过多过滥,给各行各业的办事人员带来诸多烦恼。今后,这类现象将得到明显改进。8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《行政许可法》对行政审批的范围作出明确界定,规定只有六类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。除此以外的“门坎”不受法律保护。

    这六类事项分别是:直接涉及国家安全、公共安全、经济宏观调控、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、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,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;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、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,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;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、行业,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、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、资质的事项;直接关系公共安全、人身健康、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、设施、产品、物品,需要按照技术标准、技术规范,通过检验、检测、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;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,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;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。记者了解到,这部法律的颁发,直接的效应是改变我国传统的行政审批惯例,开始实行更加开放的、更加透明的、更加通用的行政许可制。由行政审批到行政许可,意味着政府管理体制、方法上的重大变革。长期困扰我们的一些“办事难”、“管卡压”以及地方保护主义等顽症将得到克服。

    新闻解读
    
    《行政许可法》九大热点
    1、遵循便民原则,不能“一拖了事”。法律规定,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。行政许可申请可以通过信函、电报、传真、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。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审批的过程中,不能今天推明天,明天推后天,一拖了事。
    2、设定行政审批应听取各方意见。起草法律草案、法规草案,起草单位应当采取听证会、论证会等形式听取意见,并向制定机关说明设定该行政许可的必要性、对经济和社会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听取和采纳意见的情况。
    3、六类事项可设定行政许可。行政许可法对行政审批的范围作出明确界定,规定只有六类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。
    4、行政审批不得收取费用。行政许可法规定,行政机关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,不得收费。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行政机关的预算,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、核拨。
    5、明令禁止地方保护主义。你的产品想进来,我设门槛拦住你,个别地区曾以政府规章或决定的形式,限制其他地区的企业在本地的经营活动。《行政许可法》明确禁止这种地方保护主义的做法。
    6、向资格考试中强令培训说“不”。参加资格考试时,考生常常被迫参加强制性的考前培训,购买指定教材。《行政许可法》向借资格考试牟利的这两种行为说“不”,规定任何部门不得组织强制性的资格考试的考前培训,不得指定教材或者其他助考材料。
    7、部门规章不得设定行政许可。《行政许可法》规定,法律可以设定行政许可。尚未制定法律的,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。必要时,国务院可以采用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。
    8、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行政许可将受惩处。
  如果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不正当手段取得了行政许可,该怎么处理?《行政许可法》明确规定,被许可人以欺骗、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,应当予以撤销。
    9、变更、撤销行政许可公民合法权益受损须补偿。只要是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,行政机关不得随意变更、撤销,否则造成的损失,行政机关必须负责补偿。
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来源:建筑时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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